相關欄目
Related columns
聯系方式 ■ Contact us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箱:
撫順市順城前嶺工業園區
024-54163366 / 024-54163377
024-54163388
zxh8152002@163.com
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7 -2020)
文章來源:本站 發布時間:2022/5/15 點擊數: 3661 次
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7 -2020)
本標準規定了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農藥制造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排放水污染物、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新建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23年1月1日起,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的相關規定。各地可根據當地環境保護需要和經濟與技術條件,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提前實施本標準。
本標準是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省級人民政府對本標準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本標準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本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農藥制造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農藥制造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標準也適用于供農藥生產的農藥中間體企業及其生產設施,以及農藥研發機構及其實驗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標準規定了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農藥制造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排放水污染物、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新建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23年1月1日起,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的相關規定。各地可根據當地環境保護需要和經濟與技術條件,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提前實施本標準。
本標準是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省級人民政府對本標準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本標準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本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農藥制造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農藥制造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標準也適用于供農藥生產的農藥中間體企業及其生產設施,以及農藥研發機構及其實驗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